办理离婚协议书时,要去法院盖章吗?
离婚协议书上需要盖章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夫妻双方共同订立的离婚协议,应当由双方签字或盖章,且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,加盖机构公章,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,双方均领取离婚证后才生效。双方协议离婚的,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:1、本人常住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;2、双方的结婚证;3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;4、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协议离婚的,夫妻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,并向法院提交自愿离婚的协议书,或者双方亲自到法院作自愿离婚的庭审笔录,由法院审查以后,出具一份《民事调解书》,并收回《结婚证》,自此,双方的夫妻关系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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